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

(图源华南师范大学官微,侵权联删)

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领域:教育领导与管理、学生发展与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学校课程与教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中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学科或专门技术上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教育博士拟招生 18 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其中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拟招生 4 人,045172 学生发展与教育拟招生 5 人,045173 教育领导与管理拟招生 7 人,045174 汉语国际教育拟招生 2 人。

三、招生专业和学制

招生专业详见《华南师范大学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博士学制均为 4 年。

学费: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除外) 40000(元/生•学年) ,学制4年。定向专业学位型教育博士研究生(汉语国际教育领域)20000(元/生•学年)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持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2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拟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6

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或专项计划的考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单位的同意并在博士报考登记表上加盖公章方能报考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

教育博士报考条件 1.符合上述博士报考基本条件的第 1、3、4 的相关规定。2.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对象具体要求如下:

(045171)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中小学教师,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2)学生发展与教育专业的招收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的教师和工作人员,暂不招收上述人员范围以外的考生(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3)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有 5 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和较强研究能力的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如不招收高校专任教师、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第一年需脱产在校学习。

(045174)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招生对象为:具有硕士学位,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扎实的中国语言文化基础,有 2 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地方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和民营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等)。学习年限为四至六年,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两年半。

五、寄(送)报名材料

教育博士考生,考生须在 2022 年 3 月 10 日前(以接收为准)将下列各项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我校招生考试处(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 55 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 213 招生考试处,邮编:510631,信封上请注明“考生姓名 XXX 的 2022 年博士报名材料”)。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材料接收情况,未按时提交下列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无效。

六、资格审查

考生在二级招生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将博士报考材料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报考高校思想政治骨干计划、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计划、教育博士的考生,其博士报考材料由招考处转交给各二级招生单位,考生无需重复邮寄),二级招生单位对复试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未按照要求提交报考材料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考生需提交验证的材料包括:

1

①报考登记表 1 份(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案单位”一致)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提交教育部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往届硕士毕业生必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 1 份。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 1 份。

持国(境)外硕士或者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1 份。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本科学籍学历证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本科学历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政治审查表 1 份

5

专家推荐书两份。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6

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1 份

7

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1 份(须加盖学籍管理单位公章或档案管理专用章)

8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 1 份(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1份)

9

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1 份

10

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温馨提醒:

1.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到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用表的下载网址为: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七、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20 分)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学术道德)品质、诚信状况、心理健康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特别要将考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务必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考查(80 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参考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评估;综合素质评价: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实际工作表现、举止、表达、礼仪以及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

备注: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科时间为 3 小时,试卷满

分为 100 分,低于 60 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以录取。复试科目须同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

八、科研成果评分

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代表作进行评分,满分 100 分。(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最新代表作给复试领导小组,必须是 5 年以内的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31日。)

九、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后,考生进入综合成绩评定阶段,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成果评分×20%。

十、拟录取

1、拟录取名单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2、录取类别及相关说明。

严格按照学校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各招生单位须与拟录取考生明确录取类别,并在《复试及拟录取汇总表》中注明录取类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定向单位须和报名登记表必须一致。

定向就业博士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3、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拟录取,以下几种情况一律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60 分以上(含 60分)为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不符合报考资格者;

⑥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事实者。

4、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5、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须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予以录取。

十一、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将本人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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